“我为高质量发展献一策”委员建议-第92期
发布时间: 2024-03-04 【字体: 来源:经济委阅读次数:3746

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满足农村老龄人口不同养老需求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  付雪芳

 

改善民生是党和政府工作的永恒主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随着老龄化的加剧,让农村老龄人口老有所养,是当前全国面临的一个普遍性问题,也是我市亟待解决的一个重难点问题。

一、资阳农村老龄人口现状。资阳是农业大市,也是劳动力输出大市,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持续大量输出,农村老龄人口不但呈连年递增趋势,而且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资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资阳市常住人口为2308631人,其中: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为650753人,占28.19%;65 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为522148人,占22.62%;与2010年相比,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的比重增加8.47个百分点,65 岁及以上常住人口的比重增加9.23个百分点。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355406人,占58.71%。按照所占比重和平均增长比例计算,截至2023年,我市乡村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约有47.92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39.15万人。乡村基础设施相对较差,乡村人均收入相对较低,持续增长的老龄人口使机构养老的供需矛盾日渐突出,更加完善农村养老设施服务配套,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已成为亟待解决的一个持续重难点问题。

二、资阳乡村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一)乡镇养老机构与农村养老的需求不匹配。目前,全市共有乡镇养老机构92所,床位6657个,其中公办养老机构80所,床位5777个;民办养老机构12所,床位880个,床位供给与机构养老需求仍存在较大差距。且乡镇养老机构绝大多数是敬老院,主要承担的是特困集中供养职责,大多未拓展社会代养职能,部分特困集中供养范围外的独居老人机构养老需求得不到满足。(二)养老机构的配套服务设施仍需完善。目前,我市乡村养老机构延伸的末端最远只及乡镇,农村乡镇面积大,居住散,镇与村、社之间距离遥远,且客运车辆较少,往返探视交通不便,乡村老龄人口在院养老的生活需求和对亲人朋友的情感需求较难平衡。就地养老的老人医疗、饮食等需求无响应条件进行满足。(三)乡村自治功能还未得到充分发挥。目前如何发挥农村自治体系对于弥补农村养老部分缺失功能的作用尚处于探索阶段,村规民约等还未完全普及,对村民的约束力和影响力尚未完全发挥,农村志愿服务体系还尚未构建或者还不完善,乡村自治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

三、关于完善资阳农村养老体系的建议(一)进一步为机构养老创造条件。加大对特困集中供养范围外独居老人的财政帮扶和政策支持力度,为有子女但确实存在实际困难的独居老人、空巢老人等,创造更多的入院可能,更好的拓展社会代养职能。

(二)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基础设施。利用闲置民房租赁流转等形式,采用“财政扶持+自主运营+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点面结合,化整为零,建立更多以村、社为单位的农村分散养老机构、互助式集中食堂等;加强城市医联体建设,依托城市医疗资源,响应农村养老医疗需求;鼓励发展农村响应式公交服务,提供更便捷的交通服务。让农村养老机构真正实现向末端延伸,彻底打通养老机构延伸的最后一公里,满足农村老龄人口的就地养老需求。(三)进一步为就地养老提供帮扶。将农村独居老人帮扶照料写进村规民约,号召全民敬老、爱老、扶老。以村集体为单位,建立完善农村老龄人口台账;建立完善村民互助志愿服务团队,按照轮转的方式,以社为单元,开展每日逐户巡查问候工作。对独居老人、空巢老人实行动态实时监测和每日问题零报告制度。每日通过微信、QQ工作群等平台层级报送60岁以上老年人生活、健康动态状况,做到情况明,无疏漏。将此项工作作为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确保落实到位,有效预防农村老年人,尤其是独居老人、空巢老人因无人照料而产生的意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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