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农村道路安全的建议
乐至县政协委员 左政琴
背景: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地区交通条件不断完善,便利了群众出行,极大的提升了产业发展环境。但随之而来的是安全事故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问题:一是留守青少年盲目攀比,父母出于补偿性心理有求必应,为其购买摩托车,但驾驶过程中交通安全观念淡薄,时常出现不带头盔相互飙车或行驶过程中并排聊天等现象。二是无牌电动三轮车迅速普及,以留守老人为主的购买者居多,其中大部分人缺乏基本的道路安全常识,受远亲不如近邻的传统理念影响顺路搭载现象极为普遍。三是在逢场天等特殊时间农村客运车辆容易超载行驶,甚至货运车辆也会被群众要求坐人,公路上各类车辆混杂、互不礼让,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增大。四是大多数农村道路在设计之初并未考虑承载大车的情况,随着农村发展速度加快,因建设需要越来越多的大车进入乡村小道,产生不同程度的损毁且修补不及时,部分路段存在难以通行甚至中断的状况,安全标志、附属工程不完善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建议:一是加强宣传,着力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通过广播会、坝坝会、交通知识进乡村、进学校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农村群众对交通法规的知晓率,改善人车抢行、车车抢行、骑车不带头盔、超载行驶等现象,做到文明行驶、安全回家。二是加大查处,着力整治农村道路安全秩序。通过对只购买、不上牌,只开车、不办证和超载、超速、酒驾、醉驾行驶等查处,以查促改、以查促学,切实改善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现状,有效减少和遏制农村公路交通事故的频发,确保群众出行安全。三是加强养护,着力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建章立制,明确县乡村各级养护职责,加强安全标识标牌的设立及更新,实行“路长制”,落实养护资金和养护人员,发生损毁及时修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