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资阳市委员会
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2-02-17 【字体: 来源:主站阅读次数:13179

各位委员,各县(区)政协,市政协各委(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政协章程》及《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协四川省委员会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就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明确重要意义。政协委员作为全市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中的代表人士,由各方面协商产生,代表各界群众开展政治协商、参与公共事务,是政协工作的主体。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重要要求,是发挥专门协商机构在基层治理中优势作用的关键所在。

(二)把准目标方向。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着眼发挥委员作用,引导委员勤学习、勇担当、善履职,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切实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加快建设成渝门户枢纽、临空新兴城市,奋力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资阳新胜利积极贡献。

(三)坚持工作原则。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把牢正确路径方向;坚持委员责任担当,更好为国履职、为民尽责;坚持服务中心大局,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坚持密切联系界别群众,发挥团结引导、解疑释惑作用;坚持委员主体地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发声,在关键时刻靠得住、站出来。

(二)把准政协制度特色。深刻把握人民政协作为具有中国特色制度安排的优势作用,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注重总结工作实践和履职规律,积极参与政协工作制度建设。落实政协章程和各项工作制度要求,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以新时代奋斗者的姿态和干劲,自觉投身凝心聚力、决策咨询、协商民主、基层治理第一线的具体实践,提高履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三)强化担当品格作风。准确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重要指示精神,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和履职特点规律,掌握协商要义方法,秉持平等包容理念,发扬“团结—批评—团结”优良传统,共同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协商氛围,推动表达观点、倾听意见、互动交流有机统一,培育协商文化、提高协商质量、深化协商成果,彰显政协协商特色优势,当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推动者。遵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以及政治决议等,严格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锤炼道德品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求真务实作风,以模范行动展现新时代政协委员的责任与担当。

(四)做实群众团结引导。善于通过界别渠道宣传中共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掌握联系服务群众方法,深入界别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反映愿望诉求,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各界和不同利益群体和谐。做好本职工作,发挥在本界别、本领域、本单位影响力和示范作用,团结界别群众跟党走。

三、具体任务

(一)切实提升履职本领

1.提升政治把握本领。落实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的根本要求,发挥政协委员自我学习、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学习讲座、学习研讨会、形势报告会、委员培训、政协讲堂等,自觉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理解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略,不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树立正确历史观大局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统一战线、人民政协历史,学习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和人民政协理论,提升政治素养,增强政治能力,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2.提升协商议政本领。加强履职知识学习,按照委员学习培训规划,落实初任培训制度,每名委员每届至少参加1次市政协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通过委员履职平台等自主学习,熟练掌握人民政协基本知识、重要原则和工作方法,积极参加委员读书活动,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增强协商意识,熟悉政协各类会议等协商活动规则程序,掌握对话技巧、沟通艺术、说服能力,寓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于协商议政中,在深入互动中促进不同思想观点交流交融,求同存异、聚同化异,不断增进了解、加深理解,深化认识、达成共识。提升建言水平,立足所在界别和行业、领域发挥优势专长,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做到情况清楚、论证严谨、对策精准,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到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强化信息掌握能力,适应信息化、大数据时代要求,掌握远程协商、网络议政等协商形式特点,熟练运用委员移动履职平台,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主题议政发言、网上调查等履职活动。

3.提升调查研究本领。加强调研摸排,发挥政协位置超脱、角度客观优势,积极参加政协调研,开展委员自主申报调研,支持委员申报参与重大战略性问题研究,运用座谈交流、蹲点调查、随机走访、网络视频等方式,深入了解实际情况。抓细问题研究,加强对调查情况的综合、归纳、提炼、概括,通过典型案例“解剖麻雀”,增强意见建议的针对性、实效性。综合运用调研报告、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等反映调研成果。

4.提升合作共事本领。强化团结合作理念,践行民主精神,做到讲理、平等、尊重他人。积极参加政协视察调研、协商议政等活动,加强沟通、增强共识。利用界别联谊、政协书画院、政协讲堂、网上交流等平台,互动交流,增进友谊。界别召集人、调研组组长、读书群群主等发挥骨干作用,加强联络组织、强化引领示范。发挥共产党员带头作用,党员委员要增强亲和力感召力,广交、深交党外朋友。持续推进落实市政协党组成员联系相关界别党员委员、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等制度,通过协商讨论、谈心谈话、走访看望等途径加强经常联系,以丰富学识、人格魅力、良好作风强化团结引领。

(二)加强群众联系引导

5.落实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政协委员要密切联系界别群众,充分发挥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每名委员联系界别群众每个季度不得少于1次,每年6月30日及12月31日前分别向所在界别小组报告联系群众工作情况,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创新界别群众代表交流座谈、界别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座谈会等面对面沟通形式,发挥网站、QQ、微信等网上交流平台作用,了解界别群众思想状况,积极为民服务、纾困解难,帮助化解矛盾,并及时将界别群众意见建议转化为提案、会议发言或社情民意信息。

6.面向社会广泛传播共识。政协委员要发挥自身优势,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影响力,面向社会及时宣传解读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参与政协“崇学讲堂”、重大专项工作宣讲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网及新媒体,围绕重大问题和社会关切积极正面发声。

7.提高群众工作针对性。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界别委员要加强对本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引导。少数民族和宗教界委员要深入联系领域,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关界别委员要加强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沟通联络,推动他们更好发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规范履职管理服务

8.加强履职管理。建立政协委员履职承诺机制。加强专题培训,提升委员履职能力。健全委员履职情况统计和常委提交年度履职报告制度,完善履职档案,每年评价汇总委员履职情况,并向委员个人和有关部门通报,作为评先推优、继任提名、委员退出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协商议政质量评价体系和委员履职评价体系,对表现突出的委员以适当形式予以鼓励。

9.健全激励机制。结合委员“五个一”履职要求,健全完善“双评双晒”考核评价机制,从出席市政协相关会议、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参加省市政协和专门委员会组织活动、学习培训、承担专门性任务、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进行评价考核。年度履职或单项任务履职突出的委员,以适当方式表扬。加强委员履职典型事例、成效亮点宣传工作。

10.强化纪律约束。委员参加会议活动应遵守纪律。因故不能参加应出席的履职活动,应履行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委员届内2次不出席全体会议,对其进行约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3次不出席全体会议,应按程序劝其辞去委员职务;常务委员届内3次不出席常务委员会会议,对其进行约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无正当理由,委员1年内没有同界别群众联系,应对其进行书面提醒;连续2年没有同界别群众联系,应对其进行约谈;连续3年没有同界别群众联系,应按程序劝其辞去委员职务。对履职情况表现较差或无正当理由,1年内无任何履职行为的,应以书面或约谈形式予以教育提醒,对届内2年履职考核不合格的,应责令辞去委员职务。违反社会道德或存在与委员身份不符行为,经约谈或函询仍不改正的,应责令辞去委员职务。委员参加履职活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以及市政协相关规定,不利用委员身份影响或牟取个人、小团体和特定关系人的利益,不利用委员身份干预执法、干涉具体司法案件或插手招标投标,不在参加履职活动时变相从事商业活动。对严重违反政协章程、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决定)的委员,按程序依据情节给予警告或撤销委员资格处分。对违纪违法的委员,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严重违法犯罪的,一律撤销委员资格。

11.做好服务保障。尊重和保障委员依照政协章程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政协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丰富履职平台渠道,协商活动、视察考察调研前应当向委员提供相关资料,并根据需要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通报情况,保障委员知情权。广泛征求对年度协商、重点调研视察等选题意见,注重选题协调,扩大委员参与面。创新履职形式,探索运用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手段,广泛汇聚委员的智慧和力量。完善多层次联络服务委员制度,做好委员参加政协会议活动的沟通协调、经费保障等工作,协调委员所在单位对其履职提供支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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