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抓共管构建和谐社会
市政协社法委组织委员视察调研《反家庭暴力法》 告诫制度执行情况
发布时间: 2021-06-03 【字体: 来源:社法委阅读次数:14843

6月3日上午,市政协社法委根据年初工作计划,结合近期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市(区)妇联、市(区)公安局等单位组成联合调研组,视察调研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告诫制度执行情况。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区)妇联、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参加视察调研和座谈会,市政协副主席张光禄出席并讲话。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雁江区三贤祠派出所、宝莲派出所和宝莲街道办事处拱城社区。两个派出所长及具体办案人员详细汇报了对《反家庭暴力法》告诫制度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的工作打算。拱城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汇报了依法调解家庭矛盾,建和谐社区的经验做法。市政协委员对公安机关和基层组织在《反家庭暴力法》上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对下步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法律援助机制、告诫执行回访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光禄副主席在座谈会上要求:一是要加强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已实施5周年,该法律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还存在知晓率不高的问题,社会各届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让人们运用法律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要明确职责。《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旗帜鲜明地表明了反对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公安机关、妇联、法院和基层组织等相关单位,要积极履职尽责,引导家庭成员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要加强协作。家庭暴力是社会问题,要从根源上减少和制止家庭暴力,必须全社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市政府妇儿工委要主动承担牵头抓总的职责,建立健全协作联动体制机制,公安机关、法院、妇联和基层组织等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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